移民部长马克·米勒已向加拿大议会提交了一项法案,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在国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的子女可以将其公民身份传给他们的孩子。该法案,也称为 C-71 法案,即《公民法修正案》(2024 年),还将“恢复‘丢失的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这些人由于以前的立法而失去或从未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加拿大移民部部长说:
“现行规定一般将血统公民身份限制在第一代,排除了一些与加拿大有真正联系的人,这对家庭产生了不可接受的后果,影响了人生选择,例如个人可以选择在哪里生活、工作、学习,甚至在哪里生儿育女。这些变化旨在具有包容性并保护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价值,因为我们致力于使公民身
程序尽可能公平透明。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父母,如果生育或收养的孩子也出生在加拿大境外,那么他们必须在孩子出生或收养前累计在加拿大实际居住至少 1,095 天,才能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换句话说,如果加拿大公民在国外出生或收养的孩子的父母不能证明他们在孩子出生或被收养之前已在加拿大居住了总共三年,那么他们将没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
如何获得公民身份证明

根据现行法律,加拿大政府要求提供加拿大公民证书来确认在国外出生的人的公民身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在一生中的任何时间点申请加拿大公民证书。无论其加拿大父母是否健在或已故。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亲生父母或法定父母中至少有一人在申请人出生时是加拿大公民。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收到申请后,将发出“收据确认书”并处理该申请。根据最新的处理时间数据,加拿大和美国的申请人可能需要长达三个月的时间,而其他国家的申请人则需要更长的时间。